不管怎么样都会是都是我的错……

是我“偷看”了你的blog……

所以我必须向你“道歉”就算你看不到……

我很“八卦”

我很“废话”

所以,以后有任何事情不要找我……

因为我不是你的“家人”

我和你的关系只是“陌生人”

可是在“别人眼里”我是你的“家人”

“家里”我们只是“房客”

这样够清楚了吗?

如果我还是“得罪”

“告诉”我,不要在“暗地”里骂我

谢谢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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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villui

내가 사랑했던 이름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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